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前身为四川省树脂总厂,曾用名: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5月7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新金路,股票代码:000510。
在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集团现已发展成为拥有10个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本总额60918万股的大型集团企业。公司资产总额近15亿元。
集团是国内氯碱行业的骨干企业,主要从事氯碱化工、电石、PVC软制品的生产经营及仓储、物流、成品油经营等业务。主要产品有聚氯乙烯树脂、碱产品、液氯、盐酸、次氯酸钠、内墙装饰材料、压延革、汽车革、装饰膜等。集团产品质量及服务在行业、客户中拥有较好的口碑,集团主导产品PVC树脂拥有较为明显的品牌优势……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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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集团组织召开2021年党群工作会
4月7日下午,集团2021年党群工作会顺利召开。集团党委书记、总裁彭朗,工会主席袁琳,集团党群工作部及各子公司党、工、团负责人、集团工会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集团工会主席袁琳主持。 会上,集团党群工作部传达了2021年德阳市国资委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对集团2021年党建、群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史;讨论了系列文体活动方案。 随后,各子公司对2020年党群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2021年党群工作要点进行了汇报、交流。 在听取汇报后,集团党委书记、总裁彭朗对2021年党群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和中国共产党强有力的领导。 作为党务工作者,一是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把握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三力”水平,要具备用正确理论引导基层党建的能力。各级党务工作者首先需要有政治判断力。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要有判断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有在关键时刻审时度势的能力,要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其次需要有政治领悟力,要善于学习、融会贯通并掌握其精髓;第三需要有政治执行力,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集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新金路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学习,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的第一年,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的起点。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要与时俱进,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作为企业发展来说,要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特别是对于团的干部和青年同志们,要坚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一切工作都要往实里做、做出实效,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把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作为人生信条,这样才能真正立得稳、行得远。要向退休的老同志学习,接过老一辈新金路人“三线建设”艰苦奋斗的接力棒,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勇挑重担、苦干实干,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留下新金路青年的奋斗足迹。 三、坚持党建引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目标,创新工作方式,建功立业 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企业的发展必须依靠党的领导,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企业发展才不会偏离航线,才能有正确的路线和方针。 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是集团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尽管2015年至今,集团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新金路已进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仍然要居安思危,要有紧迫感和危机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与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差距,充分认识到行业所处的大环境、大趋势,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二季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信心,抢抓机遇,撸起袖子加油干,要通过党建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实现集团生产经营各项目标达历史最好水平。 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焦点、难点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创新工作方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职工办实事”具体要求,配套相应的体制、机制,实实在在进行梳理、解决。对于员工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建功立业新时代,砥砺奋进新征程。 四、以建党100周年和新金路建厂5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史教育学习,知党情、感党恩、跟党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我们回顾历史,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更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为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借口,而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 百年历程,是筚路蓝缕、披荆斩棘、艰苦创业、砥砺前行、充满艰险、充满神奇的百年;是苦难中铸就辉煌、挫折后毅然奋起、探索中收获成功、失误后拨乱反正、转折中开创新局、奋斗后赢得未来的百年。各级党组织要以建党100周年和新金路建厂50周年为契机,强化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对党、对祖国的热爱。“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关爱困难职工,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砥砺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之源,融入到新金路事业发展全过程。 五、保持政治定力,拒腐防变,把好廉洁关,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 一直以来,我们党对腐败都持零容忍态度,对于集团来说,制度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重要、敏感岗位的轮换,同时,经营合同中会特别强调增加廉洁条款,主要目的还是减少腐败,起到制衡的作用。今后,各级党组织、纪检部门要持续加强党内监督,多组织召开廉政会议,学习观看反腐的反面教材,多给大家敲警钟,引导干部员工感恩企业,珍惜当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切实营造清朗的政治生态。 同志们,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我们要紧扣新金路转型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发展主题,持续推进生产经营与党的建设深度融合,守初心,担使命,为新金路广大干部员工排忧解难办实事,着眼新规划、贯彻新理念、推进新发展、开启新征程,乘势而为,勇往直前,以优异的生产经营业绩,向建党一百周年和新金路建厂五十周年献礼! - 新金路集团高副产中压石墨合成蒸汽炉合作研发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2021-03-30
- 劳模风采 | 肖福学:春华秋实三十载 扬鞭奋蹄践初心 2021-03-22
- “三八”妇女节,我们这样过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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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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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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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1年标准件、劳保、润滑油合格供应商进行对外招标。欢迎贵公司/厂前来参加投标。
1.1.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标的需求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中江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3.招标内容:2021年标准件、劳保、润滑油合格供应商。
1.4.招标标的:标准件(金属管阀件、密封材料、紧固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劳保(不含工作服)、润滑油。
1.5.质量要求及标准:执行企业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具体材料执行标准和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采购要求: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限定、供货时间、包装及运输方法、结算要求、送达地点或区域等具体要求,以标准件(金属管阀件、密封材料、紧固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劳保(不含工作服)、润滑油采购合同及招标人的月度采购计划及临时采购计划为准。
1.7.收货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中江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9.投标人资格要求
1.9.1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
1.9.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9.1.2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⑵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⑶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⑷未在化工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
1.9.1.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9.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1.9.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违法行为。
1.9.2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
1.9.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销售或销售。
1.9.2.2具有招标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1.9.2.3投标人系本次招标物标准件(金属管阀件、密封材料、紧固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劳保(不含工作服)、润滑油的生产厂家或专业销售公司,且具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生产规模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2020年未与招标人合作的经销商,需提交标准件、劳保、润滑油相应供应业绩,投标人供货范围必须达到本次招标内容的80%以上)。
1.10.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1.1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5日- 2021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带上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或公司简介(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若未经过审计,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被授权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递交以上资料,过期不予受理。也可邮箱发送资质到招投标管理部邮箱(邮箱:jljtztb_2N@163.com)。招标信息详见新金路集团官方网站(http:// www.xjinlu.cn/)、千里马招标网(www.qianlima.com)、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 ),获得招标信息后请联系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1.16中的投标联系人。
1.1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招标前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但最终资格审查将在开标时同时进行。
1.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14.1投标方式:现场投标或邮寄标书的方式投标。
投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邮编618000。
1.14.2标书购买:2021年4月21日下午17:00时前,过期不予受理。
标书费用: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转账请注明(标准件类招标咨询费)。
购买标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4.3开标时间、地址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5.投标保证金
1.15.1投标人应提交¥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我公司有足额应收货款,在投标人提供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应收货款转为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人要以电汇形式缴纳,转账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若中标,投标人向标的需求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函;若未中标,我公司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函。
1.1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址:2021年4月22日12:00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标明:标准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83893345
邮箱:jljtztb_2N@163.com
业务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508012806
资格审查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1.17招标人声明,本次招标要求已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如有调整,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附件:《标准件、劳保、润滑油清单》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1年五金(杂件、工具、电器)、汽配、消防材料合格供应商进行对外招标。欢迎贵公司/厂前来参加投标。
1.1.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标的需求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中江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3.招标内容:2021年五金、汽配、消防材料合格供应商。
1.4.招标标的:五金(杂件、工具、电器)、汽配、消防材料
1.5.质量要求及标准:执行企业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具体材料执行标准和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采购要求: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限定、供货时间、包装及运输方法、结算要求、送达地点或区域等具体要求,以五金(杂件、工具、电器)、汽配、消防材料采购合同及招标人的月度采购计划及临时采购计划为准。
1.7.收货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中江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9.投标人资格要求
1.9.1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
1.9.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9.1.2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⑵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⑶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⑷未在化工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
1.9.1.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9.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1.9.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违法行为。
1.9.2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
1.9.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销售或销售。
1.9.2.2具有招标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1.9.2.3投标人系本次招标物五金(杂件、工具、电器)、汽配、消防材料的生产厂家或专业销售公司,且具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生产规模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2020年未与招标人合作的经销商,需提交五金、汽配、消防材料相应供应业绩,投标人供货范围必须达到本次招标内容的80%以上)。
1.10.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1.1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带上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或公司简介(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若未经过审计,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被授权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递交以上资料,过期不予受理。也可邮箱发送资质到招投标管理部邮箱(邮箱:jljtztb_2N@163.com)。招标信息详见新金路集团官方网站(http:// www.xjinlu.cn/)、千里马招标网(www.qianlima.com)、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 ),获得招标信息后请联系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1.16中的投标联系人。
1.1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招标前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但最终资格审查将在开标时同时进行。
1.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14.1投标方式:现场投标或邮寄标书的方式投标。
投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邮编618000。
1.14.2标书购买:2021年4月21日下午17:00时前,过期不予受理。
标书费用: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转账请注明(五金类招标咨询费)。
购买标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4.3开标时间、地址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5.投标保证金
1.15.1投标人应提交¥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我公司有足额应收货款,在投标人提供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应收货款转为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人要以电汇形式缴纳,转账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若中标,投标人向标的需求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函;若未中标,我公司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函。
1.1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址:2021年4月22日12:00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标明:五金、汽配、消防材料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83893345
邮箱:jljtztb_2N@163.com
业务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508012806
资格审查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1.17.招标人声明,本次招标要求已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如有调整,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附件:《五金、汽配、消防材料清单》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1年备品备件(设备、仪表、机加工)合格供应商进行对外招标。欢迎贵公司/厂前来参加投标。
1.1.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标的需求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中江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
1.3.招标内容:2021年备品备件(设备、仪表、机加工)合格供应商。
1.4.招标标的:备品备件(设备、仪表、机加工)
1.5.质量要求及标准:执行企业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具体材料执行标准和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采购要求: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限定、供货时间、包装及运输方法、结算要求、送达地点或区域等具体要求,以备品备件(设备、仪表、机加工)采购合同及招标人的月度采购计划及临时采购计划为准。
1.7.收货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中江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
1.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9.投标人资格要求
1.9.1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
1.9.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9.1.2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⑵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⑶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⑷未在化工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
1.9.1.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9.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1.9.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违法行为。
1.9.2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
1.9.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销售或销售。
1.9.2.2具有招标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1.9.2.3投标人系本次招标物备品备件(设备、仪表、机加工)的生产厂家或专业销售公司,且具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生产规模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2020年未与招标人合作的经销商,需提交备品备件(设备、仪表、机加工)相应供应业绩,投标人供货范围必须达到本次招标内容的80%以上)。
1.10.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1.1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带上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或公司简介(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若未经过审计,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被授权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递交以上资料,过期不予受理。也可邮箱发送资质到招投标管理部邮箱(邮箱:jljtztb_2N@163.com)。招标信息详见新金路集团官方网站(http:// www.xjinlu.cn/)、千里马招标网(www.qianlima.com)、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 ),获得招标信息后请联系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1.16中的投标联系人。
1.1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招标前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但最终资格审查将在开标时同时进行。
1.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14.1投标方式:现场投标或邮寄标书的方式投标。
投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邮编618000。
1.14.2标书购买:2021年4月21日下午17:00时前,过期不予受理。
标书费用: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转账请注明(备品备件类招标咨询费)。
购买标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4.3开标时间、地址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5.投标保证金
1.15.1投标人应提交¥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我公司有足额应收货款,在投标人提供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应收货款转为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人要以电汇形式缴纳,转账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若中标,投标人向标的需求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函;若未中标,我公司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函。
1.1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址:2021年4月22日12:00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标明:备品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83893345
邮箱:jljtztb_2N@163.com
业务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508012806
资格审查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1.17招标人声明,本次招标要求已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如有调整,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附件:《备品备件清单》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2021年原煤合格供应商进行对外招标。欢迎贵公司/厂前来参加投标。
1.1.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标的需求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
1.3.招标内容:2021年原煤合格供应商
1.4.招标标的:
1.4.1 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2021年原煤计划采购7.26万吨。
1.4.2 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2021年原煤计划采购0.12万吨。
1.5.质量要求及标准:执行企业标准、具体执行标准和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采购要求: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限定、供货时间、包装及运输方法、结算要求、送达地点或区域等具体要求,以合同及本公司月采购计划及月采购计划调整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1.7.收货单位:
1.7.1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1.7.2 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
1.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9.投标人资格要求
1.9.1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
1.9.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9.1.2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⑵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⑶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⑷未在化工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
1.9.1.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9.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1.9.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违法行为。
1.9.2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
1.9.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销售或销售。
1.9.2.2具有招标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1.9.2.3投标人对相关产业或行业熟悉,具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生产规模和供货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服务意识,生产厂家生产原煤2020年产量(以2020年实际生产量计算)应在10万吨以上;经销商2020年业务量应在6万吨以上/年(2020年未与招标人合作的经销商,需提交原煤相应供应业绩)。
1.10.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1.1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带上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或公司简介(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若未经过审计,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被授权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递交以上资料,过期不予受理。也可邮箱发送资质到招投标管理部邮箱(邮箱:jljtztb_1N@163.com)。招标信息详见新金路集团官方网站(http:// www.xjinlu.cn/)、千里马招标网(www.qianlima.com)、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 )获得招标信息后请联系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1.16中的投标联系人。
1.1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招标前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但最终资格审查将在开标时同时进行。
1.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14.1投标方式:现场投标或邮寄标书的方式投标。
投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邮编618000。
1.14.2标书购买:2021年4月19日下午17:00时前,过期不予受理。
标书费用: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转账请注明(原煤招标咨询费)。
购买标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4.3开标时间、地址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5.投标保证金
1.15.1投标人应提交:¥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我公司有足额应收货款,在投标人提供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应收货款转为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人要以电汇形式缴纳,转账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若中标,投标人向标的需求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函;若未中标,我公司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函。
1.1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址:2021年4月20日12:00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标明:原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6.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8980106557
邮箱:jljtztb_1N@163.com
业务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5881462718
资格审查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1.17招标人声明,本次招标要求已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如有调整,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2021年氯化钾合格供应商进行对外招标。欢迎贵公司/厂前来参加投标。
1.1.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标的需求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1.3.招标内容:2021年氯化钾合格供应商
1.4.招标标的:氯化钾,2021年计划采购6.3万吨。
1.5.质量要求及标准:执行企业标准、具体执行标准和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采购要求: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限定、供货时间、包装及运输方法、结算要求、送达地点或区域等具体要求,以合同及本公司月采购计划及月采购计划调整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1.7.收货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1.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9.投标人资格要求
1.9.1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
1.9.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9.1.2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⑵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⑶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⑷未在化工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
1.9.1.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9.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1.9.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违法行为。
1.9.2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
1.9.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销售或销售。
1.9.2.2具有招标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1.9.2.投标人对相关产业或行业熟悉,具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生产规模和供货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服务意识。生产厂家生产氯化钾2020年产量(以2020年实际生产量计算)应在20万吨以上;经销商国产年业务量应在4.5万吨以上/年、进口年业务量应在2万吨以上/年(2020年未与招标人合作的经销商,需提交相应氯化钾供应业绩)。备注:提交相应供应业绩为,国产氯化钾(62%);进口氯化钾(60%)。
1.10.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1.1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带上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或公司简介(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若未经过审计,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被授权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递交以上资料,过期不予受理。也可邮箱发送资质到招投标管理部邮箱(邮箱:jljtztb_1N@163.com)。招标信息详见新金路集团官方网站(http:// www.xjinlu.cn/)、千里马招标网(www.qianlima.com)、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 )获得招标信息后请联系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1.16中的投标联系人。
1.1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招标前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但最终资格审查将在开标时同时进行。
1.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14.1投标方式:现场投标或邮寄标书的方式投标。
投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邮编618000。
1.14.2标书购买:2021年4月19日下午17:00时前,过期不予受理。
标书费用: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转账请注明(氯化钾招标咨询费)。
购买标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4.3开标时间、地址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5.投标保证金
1.15.1投标人应提交¥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我公司有足额应收货款,在投标人提供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应收货款转为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人要以电汇形式缴纳,转账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若中标,投标人向标的需求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函;若未中标,我公司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函。
1.1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址:2021年4月20日12:00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标明:氯化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6.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8980106557
邮箱:jljtztb_1N@163.com
业务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5881462718
资格审查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1.17招标人声明,本次招标要求已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如有调整,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2021年电石合格供应商进行对外招标。欢迎贵公司/厂前来参加投标。
1.1.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标的需求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1.3.招标内容:2021年电石合格供应商
1.4.招标标的:电石,2021年计划采购4.71万吨。
1.5.质量要求及标准:执行企业标准、具体执行标准和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采购要求: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限定、供货时间、包装及运输方法、结算要求、送达地点或区域等具体要求,以合同及本公司月采购计划及月采购计划调整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1.7.收货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1.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9.投标人资格要求
1.9.1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
1.9.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9.1.2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⑵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⑶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⑷未在化工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
1.9.1.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9.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1.9.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违法行为。
1.9.2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
1.9.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销售或销售。
1.9.2.2具有招标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1.9.2.3投标人对相关产业或行业熟悉,具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生产规模和供货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服务意识。生产厂家生产2020年产量(以2020年实际生产量计算)应在10万吨以上/年;经销商2020年业务量应在1.5万吨以上/年(2020年未与招标人合作的经销商,需提交电石相应供应业绩)。
1.10.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1.1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带上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或公司简介(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若未经过审计,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被授权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递交以上资料,过期不予受理。也可邮箱发送资质到招投标管理部邮箱(邮箱:jljtztb_1N@163.com)。招标信息详见新金路集团官方网站(http:// www.xjinlu.cn/)、千里马招标网(www.qianlima.com)、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 )获得招标信息后请联系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1.16中的投标联系人。
1.1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招标前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但最终资格审查将在开标时同时进行。
1.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14.1投标方式:现场投标或邮寄标书的方式投标。
投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邮编618000。
1.14.2标书购买:2021年4月19日下午17:00时前,过期不予受理。
标书费用: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转账请注明(电石招标咨询费)。
购买标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4.3开标时间、地址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5.投标保证金
1.15.1投标人应提交¥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我公司有足额应收货款,在投标人提供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应收货款转为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人要以电汇形式缴纳,转账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若中标,投标人向标的需求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函;若未中标,我公司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函。
1.1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址:2021年4月20日12:00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标明:电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6.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8980106557
邮箱:jljtztb_1N@163.com
业务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5881462718
资格审查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1.17招标人声明,本次招标要求已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如有调整,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新金路(000510)
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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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 · 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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