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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粉煤灰、煤渣处置)
招标 投标 有限公司 处置 四川 集团股份 投标人 2020年 资格
(JLJT-Z-2020-045)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0年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动力分厂生产中产生的粉煤灰、煤渣处置进行对外招标。欢迎贵公司/厂前来参加投标。
1.1.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标的处置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1.3.标的处置内容:粉煤灰、煤渣
1.4.服务周期与处置数量:自2020年7月8日起至2021年7月7日全年,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动力分厂生产所产生的粉煤灰和煤渣总量。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不承担因生产负荷低或不生产及其它不可抗力之原因所造成的粉煤灰和煤渣量减少,由此而引起的任何经济责任,投标方自主经营,盈亏自负。
1.5.处置要求:要求处置方保质保量完成受托工作。必须接受招标方的现场管理,必须及时、安全的进行粉煤灰、煤渣处置,处置完毕及时对现场进行卫生清洁,保持现场干净整洁。
1.6. 标的处置结算:中标方以银行电汇方式缴纳全部承包费用,招标方根据中标方要求开具13%的增值锐发票。
1.7.本次招标,投标人对处置物在处置周期内的总承包费进行投标,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总承包费高低进行评标。
1.8.处置标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金龙路2号
1.9.投标人资格要求
1.9.1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
1.9.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项目类别,且具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规模或能力。
1.9.1.2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⑵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⑶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⑷未在化工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
1.9.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违法行为。
1.9.2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9.2.1投标人系本次招标粉煤灰、煤渣处置招标的处置人,具备标的物的处置能力。
1.10.投标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 2020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6月17日- 2020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1.1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7日- 2020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带上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和公司简介(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若未经过审计,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被授权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递交以上资料,过期不予受理。也可邮箱发送资质到招投标管理部邮箱(邮箱:jljtztb_1N@163.com)。招标信息详见新金路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xjinlu.cn/)、千里马招标网(www.qianlima.com)、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 ),中国化工招标网(www.hgzbw.cn)获得招标信息后请联系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1.16中的投标联系人。
1.1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招标前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但最终资格审查将在开标时同时进行。
1.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14.1投标方式:现场投标或邮寄标书的方式投标。
投标地址: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邮编618000。
1.14.2标书购买:2020年6月28日下午17:00前,过期不予受理。
标书费用: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转账请注明(粉煤灰、煤渣处置招标咨询费)。
购买标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4.3开标时间、地址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5.投标保证金
1.15.1投标人需提交¥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若中标,投标人向标的需求单位缴纳全部承包费后,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未中标,我公司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1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址:2020年6月29日12:00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标明:粉煤灰、煤渣处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8980106557
邮箱:jljtztb_1N@163.com
业务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90297706
资格审查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投标地址:06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7.招标人声明,本次招标要求已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如有调整,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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